这是临时的紧急措施,被毒蛇咬伤后,应毫不犹豫立即就地取材,采用绳、带、布条、藤、草、橡胶带、手帕等,在患肢伤口的上方进行绑扎,要松紧适度,以能阻断淋巴、静脉回流为宜,不能过紧或过松。过松则不起作用,过紧则妨碍动脉血液的供应,肢体因循环障碍而增加组织坏死的可能性。因此,绑扎必须在早期进行,否则毫无意义。绑扎是临时l生的措施,主要是阻碍蛇毒吸收而对蛇毒本身毫无破坏作用,所以绑扎后还要进行局部处理和应用整体性的蛇药。如果被毒蛇咬伤时当时或就近就能迅速注射到抗蛇毒血清或局部注射胰蛋白酶、糜蛋白酶或高锰酸钾之类者,不绑扎也可以。但是在山上、野外,没有医疗条件下进行自救,则仍然以先绑扎为好,但绑扎时要进行局部处理,在没有去医疗单位之前,应每隔20 min左右放松l~2 min,防止局部因缺血缺氧而坏死,经过充分的早期处理以后,绑扎须立即去除。对蛇伤病人的肢体,是否需要绑扎和怎样绑扎,确实有多种不同的意见。有人认为绑扎仅能阻断静脉和淋巴回流,不足以阻止蛇毒的扩散和吸收,因而认为要绑扎得紧些,并且绑的部位也不尽相同,若手指被咬,应绑在指根;前臂被咬,应绑在肘关节上方;小腿被咬,应绑在膝关节下端;有的还主张绑两道,这才保险。我们认为绑扎不能完全阻止蛇毒扩散和吸收,仅是减缓它的扩散和吸收的速度,在治疗上争取时间而已。较大范围和过紧的绑扎,会使局部组织严重缺氧,增大坏死的可能性,同时其代谢产物与积聚的蛇毒,因血管通透性增加,一旦松绑时,会突然大量进入血液循环,而有引起休克的可能。因而在松绑前,应做好局部排毒,并要缓慢松开,以防休克的发生。如果在缺乏医疗条件的早期,采取正确绑扎,还是可取的(图18—1)。
图18—1早期绑扎法
我们在长期临床观察中,发现在同等的条件下,凡是绑扎而来的病例,其局部肿胀的消退就慢。尤其是眼镜蛇咬伤进行绑扎了数小时以上的病例,其溃疡的发生几乎不可避免。但在被毒蛇咬伤的初期,对是否绑扎患肢,虽有不同意见,但在临床应用上,绝大多数医务人员都是主张早期绑扎的。在第三届全国蛇伤学术交流会上就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因此,我们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具体分析,根据病人的伤情和病人的实际情况和当时的环境,而有选择性地加以正确处理,争取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