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动物的血和血粉
动物的血富含蛋氨酸、胱氨酸等含硫氨基酸、矿物质元素,营养价值高而且易于消化,但动物血中含无机盐较多,有轻泻作用,喂量过高易导致腹泻。所以一般在配合饲料中所占比例宜控制在10%~15%。另外,血不易保存。为确保安全,通常把血加热煮成血豆腐,或者制成血粉后利用。
8.禽畜经屠宰后的骨架及胴体
各种家畜、家禽或家养野生动物经屠宰后,其骨架及胴体等经处理后也可作为配合饲料的一部分。将其清洗干净后,可先将所有肉剔出集中在一起,然后用绞肉机绞碎;多种骨头剁成小块,集中于粉碎机中粉碎。然后将上述肉末和粉碎的骨头调和后,置于烤箱或烘箱中,在120~140℃下连续翻动烘干,干后装袋密封,存放于干燥处备用。此类饲料中虽含一定量的蛋白质,但不易消化吸收,而且头中含有激素相对较多。因此,不宜喂给繁殖期的蛇,且用量不宜多,要煮熟并粉碎后适量调入配合饲料中。
9.肉骨粉和肉粉
肉骨粉和肉粉是以动物屠宰场副产品中除去可食部分之后的残骨、脂肪、内脏、碎肉等为主要原料,经过脱油后再干燥粉碎而得的混合物。屠宰场和肉品加工厂将人不能食用的碎肉、内脏等处理后制成的饲料为肉粉;连骨带肉一起处理加工成的饲料为肉骨粉。肉骨粉含磷量在4.4%以上,肉粉在4.4%以下。产品中不应含毛发、蹄、角、皮革、排泄物及胃内容物。正常的肉粉和肉骨粉为褐色、灰褐色的粉状物。肉粉蛋白质含量在45 9/6~60%,赖氨酸含量较高,矿物质含量丰富。肉骨粉还含有大量的钙、磷,是上好的蛋白质饲料。使用肉粉与肉骨粉时应注意:肉骨粉不耐久藏,应避免使用脂肪已氧化酸败的变质肉骨粉;应注意监控肉骨粉的卫生指标_女口原料来源是否为患病动物(尤其是患疯牛病的病牛),是否有沙门菌和其他有害微生物的污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