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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蛇场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2012-12-06 湖南省巨龙蛇场何国昌5300
核心提示:为了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较大程度地减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畜牧业及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特制定本场的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较大程度地减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畜牧业及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特制定本场的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一、应急准备
重大动物疫情、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应当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及时发现,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二、疫情报告程序:蛇场动物疫情实行逐级报告制度:场长及其他人员发现动物疫情,应立即向当地动物疫情控制中心报告,动物疫情控制中心接到疫情报告,立即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前往诊断核实,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等需要快报,立即向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采取合理的隔离、消毒措施。
三、疫情报告形式:在报告、传递重大疫情应以有线电话或传真形式,并同时将书面材料以最快形式寄往上级指挥部办公室。
四、疫情报告内容: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病品种、日龄、数量、死亡情况、临床病变、现场诊断、饲养户生产和免疫接种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疫情报告的单位和个人、联系方式。
五、疫情发布: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动物疫情公布的规定。





该制度由湖南省巨龙蛇场 何国昌 整理编制 联系电话:18973420566 网址:http://www.80029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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