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国巨大的蛇类市场需求和养殖技术现状,2005-2006年国家林业局保护司3次组只有关专家对湖南、广西和广东的数家蛇类和蛤蚧养殖场进行了考察评估。在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开展试点工作。2007年国家林业局又进一步会同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了《关于加强赛加羚羊角、穿山甲、稀有蛇类资源保护和规范其产品入药管理的通知》,重点加强药用蛇类的资源保护和人工养殖的试点工作。通知指出:"引导企业参与野外资源恢复和人工繁殖活动。对驯养繁育技术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报国家林业局组织科学论证通过后,可以开展试点予以推广,国家林业局将在加工利用、出售繁殖所获得上述物种原料或产品方面,予以扶持"。文件中涉及的稀有蛇类,就是三有名录中收录的蛇种。
开展蛇类人工驯养繁育技术的试点工作,以达到突破蛇类养殖存在的技术难题,这在保护蛇类资源和满足市场需求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竟义。也是我国作为cites缔约国履约的一个保证,将为维护我国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在国际上的形象和声誉发挥历史性的作用。同时,试点工作也将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1试点工作启动了蛇类人工驯养繁育的新开端
蛇类作为一个庞大的家族,对于养殖来说,笼统地判断蛇类养殖技术问题,缺乏现实性和科学性。尽管我国蛇类人工驯养繁育起步较晚,不同蛇的驯养繁育难度也有所不同。但诸如眼镜蛇、蟒蛇等的可驯养繁育性相对较容易,一些养殖企业通过多年的的摸索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2004年,广东和广西省区主管部门通过对本地区蛇类养殖技术和规模的进一步调查,不仅发现了一些养殖技术和规模较好的企业,而且也对眼镜蛇等蛇种的驯养繁育技术水平有了新的认识。2005年国家林业局保护司通过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和科学论证后,启动了以眼镜蛇为主的试点工作,为我国蛇类和蛤蚧的驯养繁育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管理和引导模式。
试点的目的和意义涉及如下方面:
(1)通过试点进一步明确可人工驯养繁育的蛇的种类,完善相关技术;
(2)进行工厂化养殖试验,促进大规模工厂化养殖的发展,加强建立健全和规范养殖设施和管理措施;
(3)加快人工混合饲料和复合饲料的开发;
(4)探索无冬眠饲养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5)通过政策引导,加大养殖场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促使试点单位在试点期建立起先进的养殖场;
(6)探索种源问题,推动完全自繁自养,为人工驯养品系的建立奠定基础;
(7)探索种源和商品蛇的标记技术,实现标准化管理和监管程序;
(8)推动蛇类生物学特性和人工驯养繁育技术的科学研究,促进人工驯养品系的育种研究,促进蛇类产品深加工的开发;
(9)通过试点,达到驯养繁育技术的示范、培训和推广,通过发展相关产业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促进蛇类养殖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密切相结合;
(10)通过试点和推广,进一步规范我国蛇类养殖业,为蛇类和蛤蚧的标准化养殖和利用奠定基础;
(11)试点工作明确了试点蛇种,对我国蛇类养殖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12)这一指导性政策和策略,既能鼓励养殖企业在蛇类养殖方面有针对性的积极开展部份蛇的技术探索和研究,研发养殖设施和人工饲料,走完全自繁自养的低投入高产出的资源利用之路;
(14)试点政策也促进和引导了非试点养殖场的积极健康发展和向试点发展的主动性。
2试点工作的阶段性进展
(1)试点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工厂化集约化大规模的养殖场建设得到了重视。海南东盛弘蟒蛇养殖和南宁馨宇眼镜蛇等养殖规划具有先进水平的大型养殖场。家庭式养殖模式也有其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意义,值得进一步探索出一条走社会主义新农村合作社的有效之路。
2试点工作的阶段性进展
(1)试点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工厂化集约化大规模的养殖场建设得到了重视。海南东盛弘蟒蛇养殖和南宁馨宇眼镜蛇等养殖规划具有先进水平的大型养殖场。家庭式养殖模式也有其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意义,值得进一步探索出一条走社会主义新农村合作社的有效之路。
(2)养殖模式基本成熟:试点单位不断总结经验,对养殖设施进行改革和设计,已经基本达到了比较成熟和先进的工厂化集约化的大规模养殖模式。大东洋蛇类研究中心在试点过程中,不断对养殖笼舍和孵化技术进行探索和改革,建立了新型的多层立体式眼镜蛇养殖笼舍,不仅进一步增加了有效使用空间和面积,而且方便了饲养管理。对孵化器具的更新进一步提高了孵化率和幼蛇成活率。南宁馨宇蛇类养殖场配合推广、防止眼镜蛇咬伤养殖人员的意外发生,该养殖场还新设计了新颖的安全养殖笼舍。同时研究探索多种养殖循环利用的养殖模式。
(3)人工驯养繁殖技术基本成熟:试点单位逐步形成了比较稳定的繁育种群,基本保证了自繁自养的实现。孵化技术不断完善,无论是大面积的室内沙土孵化,还是泡沫塑料箱、小瓷罐孵化,试点单位都能根据孵化的温度、湿度要求对孵化过程进行控制,提高了孵化率和孵化质量。眼镜蛇和蛤蚧仔蛇喂养问题已经解决,饲料有保障。冬季升温(无冬眠词养)促进生长发育,缩短了商品蛇育成期。
(4)混合饲料和人工复合饲料开发:试点单位先后开展了混合饲料和人工复合饲料的开发,并取得了可喜的进展。其中大东洋蛇类研究中心已经具备自行加工人工复合颗粒饲料,广西南宁馨宇蛇类养殖场混合饲料方面也初见成效,海南东盛弘开发的饲料独具特色。
(5)养殖技术和管理档案:在试点中,各个试点单位都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养殖技术档案和管理规章制度。对饲养、孵化和疾病都有比较详细的日常记录,甚至有的试点单位实行了计算机管理。
(6)卫生防疫和动物福利:进一步明确了养殖场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对饲料原料等的质量问题得到了进一步重视,同时也注意到动物的福利问题,并通过不断地改进养殖设施来满足动物的福利要求。对蛇类疾病预防与治疗也展开探索,建立了医疗室和病理室等。
尽管试点单位在蟒蛇、眼镜蛇和蛤蚧的驯养繁育方面取得了可喜的进步,但相关技术还需要不断的完善,尤其是不同生长发育时期蛇的人工饲料的开发。孵化技术值得进一步通过交流来达到统一和规范,以提高孵化率和成活率。
3急需解决的问题
根据试点目的,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有:(1)明确驯养繁育技术成熟的科学标准和合格养殖场的判断标准。(2)无公害人工驯养繁殖技术管理规程和相关标准,人工饲料开发和技术标准的规定。(3)养殖档案记录的规范和管理措施与制度的制定。(4)蛇的标记技术和养殖监管、市场管理机制。
4思考和建议
通过试点,眼镜蛇和滑鼠蛇等的人工驯养繁育技术基本成熟,可以进一步推广。建议试点单位进一步探索不同养殖模式在更广范围内开展养殖的可行性,尤其是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走合作社道路之一方面。
(1)建议有计划分步骤地扩大试点:
1、建议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广东、广西、海南、浙江、福建、江西等省区的其他养殖条件和技术比较成熟企业。
2、根据上述地区的试点推广情况,逐步在其他省区开展代表性的试点工作,为监管好当地蛇类养殖奠定基础。
3、在试点中定期组织养殖技术经验交流和学术研讨会,及时总结我国蛇类养殖所取得的经验,推动养殖技术的探索和研究。
(2)建议标准化成熟驯养繁育技术和养殖场:
1、建议在进行技术推广中,本着科学发展观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规范和标准化人工驯养繁育技术的成熟指标体系。
2、建议明确人工驯养繁育技术基本成的蛇种类,避免以蛇类来简单的概括个别养殖技术成的蛇种。
3、制定不同养殖模式和规模的养殖场建立合格判断标准,整顿和规范蛇类养殖业,保护合格养殖企业,以达到有效的推动蛇类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和保护野生蛇类资源的目的。
4、建议在养殖种类方面建立"成熟一种,试点一种;试点成一种,开放一种"的原则。在养殖场条件建设和管理方面"合格一家、试点一家"的原则。
(3)建议在试点的基础上,建设示范基地:
1、通过示范基地的建设,进一步规范养殖场管理和技术,推进养殖的标准化建设和完善。
2、建议养殖企业密切关注国家近年来针对农村发展的新政策,多渠道争取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扶持。
3、建立和规范技术推广和培训机构。
(4)建议建立眼镜蛇等种苗基地和启动标识工作:种苗基地的建设是标准化蛇类养殖规模扩大和发展的保障。基地的建设将有利于主管部门对养殖场的管理,有利于阻止养殖场对野生蛇种和卵的大规模收集。标识工作的启动,不仅有利于对合法养殖企业利益的维护,更有利于市场管理,促进野生资源的保护。
(5)建议加大蛇类养殖技术的科学研究和指导:
1、建议进一步加强养殖企业和科研院所、高校的合作,对有关研制技术问题和蛇的生物学特性进行有针对性地研究。
2、呼吁开展蛇类(包括珍稀濒危蛇)人工繁育关键性技术的联合攻关和示范。
3、建议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专业委员会在政府主管部门和养殖企业间的桥染作用。及时向主管部门反唤蛇类养殖的发展和存在的问题,协助养殖企业发展技术攻关。
4、发挥专家的科学调查和宏观指导作用,以服务养殖企业就是服务社会为己任,团结一致的为我国蛇类养殖业的发展和野生资源的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
尽管试点单位在蟒蛇、眼镜蛇和蛤蚧的驯养繁育方面取得了可喜的进步,但相关技术还需要不断的完善,尤其是不同生长发育时期蛇的人工饲料的开发。孵化技术值得进一步通过交流来达到统一和规范,以提高孵化率和成活率。
3急需解决的问题
根据试点目的,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有:(1)明确驯养繁育技术成熟的科学标准和合格养殖场的判断标准。(2)无公害人工驯养繁殖技术管理规程和相关标准,人工饲料开发和技术标准的规定。(3)养殖档案记录的规范和管理措施与制度的制定。(4)蛇的标记技术和养殖监管、市场管理机制。
4思考和建议
通过试点,眼镜蛇和滑鼠蛇等的人工驯养繁育技术基本成熟,可以进一步推广。建议试点单位进一步探索不同养殖模式在更广范围内开展养殖的可行性,尤其是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走合作社道路之一方面。
(1)建议有计划分步骤地扩大试点:
1、建议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广东、广西、海南、浙江、福建、江西等省区的其他养殖条件和技术比较成熟企业。
2、根据上述地区的试点推广情况,逐步在其他省区开展代表性的试点工作,为监管好当地蛇类养殖奠定基础。
3、在试点中定期组织养殖技术经验交流和学术研讨会,及时总结我国蛇类养殖所取得的经验,推动养殖技术的探索和研究。
(2)建议标准化成熟驯养繁育技术和养殖场:
1、建议在进行技术推广中,本着科学发展观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规范和标准化人工驯养繁育技术的成熟指标体系。
2、建议明确人工驯养繁育技术基本成的蛇种类,避免以蛇类来简单的概括个别养殖技术成的蛇种。
3、制定不同养殖模式和规模的养殖场建立合格判断标准,整顿和规范蛇类养殖业,保护合格养殖企业,以达到有效的推动蛇类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和保护野生蛇类资源的目的。
4、建议在养殖种类方面建立"成熟一种,试点一种;试点成一种,开放一种"的原则。在养殖场条件建设和管理方面"合格一家、试点一家"的原则。
(3)建议在试点的基础上,建设示范基地:
1、通过示范基地的建设,进一步规范养殖场管理和技术,推进养殖的标准化建设和完善。
2、建议养殖企业密切关注国家近年来针对农村发展的新政策,多渠道争取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扶持。
3、建立和规范技术推广和培训机构。
(4)建议建立眼镜蛇等种苗基地和启动标识工作:种苗基地的建设是标准化蛇类养殖规模扩大和发展的保障。基地的建设将有利于主管部门对养殖场的管理,有利于阻止养殖场对野生蛇种和卵的大规模收集。标识工作的启动,不仅有利于对合法养殖企业利益的维护,更有利于市场管理,促进野生资源的保护。
(5)建议加大蛇类养殖技术的科学研究和指导:
1、建议进一步加强养殖企业和科研院所、高校的合作,对有关研制技术问题和蛇的生物学特性进行有针对性地研究。
2、呼吁开展蛇类(包括珍稀濒危蛇)人工繁育关键性技术的联合攻关和示范。
3、建议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专业委员会在政府主管部门和养殖企业间的桥染作用。及时向主管部门反唤蛇类养殖的发展和存在的问题,协助养殖企业发展技术攻关。
4、发挥专家的科学调查和宏观指导作用,以服务养殖企业就是服务社会为己任,团结一致的为我国蛇类养殖业的发展和野生资源的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